1、加拿大屬於北美洲,國家西瀕太平洋,東臨大西洋、南接美國本土、北靠北冰洋、北極圈穿過北部。國家位於北美洲的北端,而在最西北端則是阿拉斯加州,屬於美國的屬地,是俄國戰爭時期賣給美國的領土。
2、加拿大擁有世界上最長海岸線的國家,海岸線約長24萬多公里,國境邊界長達8892公里,國土面積約9,984,670平方千米(位居世界第二),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
1、加拿大屬於北美洲,國家西瀕太平洋,東臨大西洋、南接美國本土、北靠北冰洋、北極圈穿過北部。國家位於北美洲的北端,而在最西北端則是阿拉斯加州,屬於美國的屬地,是俄國戰爭時期賣給美國的領土。
2、加拿大擁有世界上最長海岸線的國家,海岸線約長24萬多公里,國境邊界長達8892公里,國土面積約9,984,670平方千米(位居世界第二),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
1、加拿大實行聯邦議會制,,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因為歷史關係尊英王為加國家元首,總督為英女王在加拿大代表。
2、16 世紀淪為法、英殖民地,後又被法割讓給英國。1867年,英將加拿大省、新不倫瑞克省和諾瓦斯科舍省合併為一個聯邦,成為英國最早的自治領。此後,其它省也陸續加入聯邦。1926年,英國承認加的“平等地位”,加始獲外交獨立權。1931年,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其議會也獲得了同英議會平等的立法權,但仍無修憲權。1982年,英國女王簽署《加拿大憲法法案》,加議會獲得立憲、修憲的全部權力。
3、1867年,英國國會透過《英屬北美法案》,加拿大獲得內務自主權,但外交和軍事仍由英國控制。
4、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將加拿大升格為自治領,擁有外交和軍事自主權,但仍歸於英王名下(如“皇家加拿大軍隊”)。
5、現在的《加拿大憲法》於1982年獲得當時10個省當中的9個(魁北克反對)透過並生效,以1960年《加拿大自由和權利憲章》為序章。憲法規定,加實行聯邦議會制,尊英王為加國家元首,總督為英女王在加代表,英、法語均為官方語言。憲法宗旨:和平、秩序和良政。
加拿大不屬於北極。北極和南極是現在為止人類還沒有居住的最後兩塊淨土,在國際法上北極和南極的地位是不同。並且北極並不屬於任何國家所有,屬於公海。
加拿大(Canada),為北美洲最北的國家,西抵太平洋,東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東北部和丹麥領地格陵蘭島相望,東部和法屬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相望,南方與美國本土接壤,西北方與美國阿拉斯加州為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