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二)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二)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要注意以下問題: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在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財產所在地向法院申請執行,建議先把公司的地點找到,如果公司或財產都找不到,法院即使強制執行,也無法拿回應得的利益,裁決書生效後,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用由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資訊,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和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影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製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