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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法律援助條件有哪些

勞動仲裁法律援助條件有哪些

  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的條件: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條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代理事項,如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案件且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勞動仲裁法律援助有哪些條件

  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的條件: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刑事法律援助物件哪些

  刑事法律援助物件有:   《關於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第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申請 ...

申請法律援助範圍哪些

  申請法律援助範圍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教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

律師法律援助義務哪些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 ...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

勞動仲裁的適用範圍哪些

  勞動仲裁的適用範圍,根據《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

勞動仲裁要錢嗎哪些費用

  勞動糾紛的仲裁是不必支付仲裁費用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

沒簽勞動合同賠償的條件哪些

  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