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的基本程式是這樣的:
(1)填寫仲裁申請書。但必須在爭議發生後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超過時間仲裁委可能不支援你的請求。
(2)由仲裁委員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當仲裁委做出決定後,無論是否同意受理,都將通知當事人。如果同意受理,仲裁庭會在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
(4)開庭審理。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進行答辯,由仲裁員進行事實調查,雙方都可以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如果雙方同意調解,由仲裁庭人員就受理案件進行雙方調解。
(6)如果調解不成,仲裁委將根據相關證據,就申請人的請求進行裁決。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勞動仲裁先由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仲裁委受理後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開庭時由仲裁員對相關事實和證據進行審理,並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二十四條: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勞動仲裁作出裁決後一般15天內拿到工資,具體看對方的經濟狀況。裁決下達後15天內雙方都沒有起訴的,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 ...
勞動仲裁需要走的步驟有:
1、申請與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
2、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到仲裁申請書後,應對事項進行審查;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應填寫立案審批表;
4、決定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內通知申訴人,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訴人;
...
一般勞動仲裁程式是:
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3、開庭。當事 ...
剋扣工資可以勞動仲裁。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身份證明以及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等。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 ...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仲裁程式:
(一)製作《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清單》;
(二)與用人單位聯絡,可否調解;
(三)向勞動爭議仲裁遞交《申訴書》及證據材料;
(四)準備庭前材料併到勞動仲委閱 ...
勞動仲裁的具體流程包括以下六個步驟: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