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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機構工作職責包括哪些

勞動保障機構工作職責包括哪些

  勞動保障工作職責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倉管員的工作職責有哪些

  1、工作職責:服從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倉庫日常管理工作。

  3、根據實際工作狀況,積極提出經營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4、按倉庫規定收發料。

  5、物料進倉入庫,倉位的籌劃與正確的擺放。

  6、倉庫的安全工作和物料保管防護工作。

  7、作業單據的正確開制、確認與交接。

  8、每日物料明細賬目的登記。

  9、盤點工作的具體安排執行與監督。

採購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1、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並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

  2、負責公司的物資裝置的採購工作;

  3、負責對營業外收入的管理與交費的追蹤;

  4、負責辦理交驗報賬手續;

  5、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6、負責制定商品毛利計劃和商品價格,對商品價格進行統一管理;

  7、對所採購的物資裝置要有申購單並上報採購主管;

  8、有權拒絕未經領導同意批准的採購定單;

  9、負責賣場本大類商品結構的制定與調整;

  10、完成公司各項指標:營業額毛利週轉率等;

  11、負責對所採購材料質量數量核對工作;

  12、負責對本大類商品的分類編碼;

  13、負責儲存採購工作的必要原始記錄,做好統計,定期上報;

  14、負責新品試銷分配與各門店商品銷售統一調撥管理。

  15、協助做好有關物資採購工作的事項;

  16、負責供應商的開發和與供應商的談判,引進具有競爭力同時能帶來公司贏利的商品;

  17、負責促銷商品的選取和與廠家的談判,並協助賣場和企劃部門開展相關促銷活動;


採購員工作職責哪些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不取回扣,不拿好處費,不挪用現金,堅決杜絕私下交易或損公肥私現象。樹立公司及個人的專業形象,保證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2、在採購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報價。廣開採購渠道,嚴格按使用者需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 ...

監察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包括什麼

  監察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包括以下幾個: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

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形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 ...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包括哪些方面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1.網路支付;2.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3.銀行卡收單;4.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網路支付,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

成本會計的工作內容包括哪些

  成本會計工作包括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   成本核算:   1、整理各項費用並進行歸集和分配;   2、做記賬憑證並登賬;   3、月末對費用進行核算;   4、統計各項費用的指標考核結果並上報經理。   成本分析:   1、根據成本構成和歷史發生情況以及計劃指標進行比較;   2、成本分析報告。 ...

司法工作人員包括哪些

  司法工作人員包括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司法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我國《刑法》意義上的司法工作人員是具有司法人員身份,或依法行使司法人員職責的偵查、檢察、審判和監管人員。   司法工作人員作為國家在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