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住房不可以買兩套,北京公有產權房申請的條件,申請購買本市有產權住房的家庭要符合以下的條件,申請人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跟未成年的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要滿30週歲,申請家庭要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並且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徵收安置房補償協議的申請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轉出記錄,並且沒有不良記錄就可以申請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北京共有住房不可以買兩套,北京公有產權房申請的條件,申請購買本市有產權住房的家庭要符合以下的條件,申請人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跟未成年的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要滿30週歲,申請家庭要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並且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徵收安置房補償協議的申請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轉出記錄,並且沒有不良記錄就可以申請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房改購買公有住房辦理流程如下:
1、購房人向售房單位提出購房申請;
2、經售房單位審查同意後,由購房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協議(合同);
3、購房人應按規定向售房單位一次付清房款或分期付款;
4、付款後,由買賣雙方或售房單位代理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進行產權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5、申請貸款的購房人,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同時提交抵押貸款協議(合同),並辦理他項權利登記,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填注設定他項權利摘要,另發他項權證,交抵押權人存執。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購買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電梯水泵基金和街坊養護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
售後公房維修基金繳納標準:首期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出售人分別交付而組成。根據市政府釋出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規定:計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001年方案規定: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出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4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