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公民辦理因私護照只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和家庭戶口本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即可辦理,直轄市居民就在市出入境管理中心辦理;
受理時間為:北京地區約3個工作日 上海地區約3-5個工作日 其他直轄市及省會城市約需要7-15工作日地級市需要約10-20工作日再往下的城市,如縣級市則就需要25工作日了。
辦理護照:公民辦理因私護照只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和家庭戶口本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即可辦理,直轄市居民就在市出入境管理中心辦理;
受理時間為:北京地區約3個工作日 上海地區約3-5個工作日 其他直轄市及省會城市約需要7-15工作日地級市需要約10-20工作日再往下的城市,如縣級市則就需要25工作日了。
辦理護照,各個地方的時間是不同的。各個國家辦理簽證的時間也是不同的。一般辦護照要15個工作日,加急最快1天,最快國家的簽證是1天,也就是說,最快2天可以出國。
辦理流程簡介:
1、護照辦理需要事先預約,而護照預約已經能在手機上操作。
2、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普通護照申請材料後,應當詢問當事人。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批:審批簽發機構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後,對符合簽發規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普通護照。
4、制證:制證機構應當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制證工作。
5、領證: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後,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一般情況下,辦理身份證需要三十個工作日,三十日之後由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最快要十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