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解除合同的補償金一般解除勞動合同後補償金應在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就應該發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協議解除合同的補償金一般解除勞動合同後補償金應在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就應該發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當法定解除條件發生時,有解除權的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時,合同就正式解除。但是,如果法定解除條件發生後,有解除權的一方在法定期限或者約定的期限內,不行使解除權,則喪失解除權,應繼續履行合同。如果法律沒有規定解除期限,合同當事人也沒有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一方仍有權催告有解除權的一方,在合理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如果合理期限內,有解除權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權的,應視為有解除權的一方放棄瞭解除權,合同繼續履行。所以,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相對方,但是應當及時通知,否則可能會喪失解除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釣魚想要有大的收穫,就要先打窩,其中用米酒打窩是最有成效的,也是非常方便的。那麼釣魚時,用米酒打窩多久才能發窩,做到事半功倍,收穫滿滿呢?
對於打窩時間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酒米打窩一般在打窩後二十分鐘左右可以開始釣魚,若打窩後立刻釣魚,此時水面還未平靜,魚很警惕會散開遊向別處。不會立刻前往打窩處吃食,但若是打窩後很久才釣,這時魚已經吃飽散去不會上鉤。此外,還要注意及時去適量的補充打窩的餌料,這樣才能確保上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