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孩子的撫養權首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可以單方撫養也可以雙方撫養。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不必定導致戶口變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更。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有下 ...
離婚擁有孩子撫養權,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可以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 ...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偷偷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透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父母雙方離婚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 ...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撫養子女的做法,在司法實踐中被廣泛採納,目前,共同撫養是可以的,但是並無法律法規等明文規定。
《婚姻法》中撫養權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 ...
離婚後孩子撫養協議書首先應當寫明協議人的姓名等具體資訊;其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支付方式;寫明另一方探望權的時間以及其他規定;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 ...
女方有抑鬱症,如果情況嚴重,影響到子女正常生活的,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