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檔案: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1、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2、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定婚姻登記處。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設定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檔案,對外公佈並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不是必須要原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到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辦理。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並沒有要求一定要回原結婚登記的機關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 ...
未登記離婚,協議不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沒有領離婚證,離婚協議不生效。
離婚協議書需要經過離婚登記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 ...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一般認為是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既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也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
因此,一般來說協議離婚是不可以在異地辦理的,而且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的離婚協議並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權債務做出適當的處理,回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是 ...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和他人經營合夥企業,夫妻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離婚時可對合夥財產進行評估,確定合夥財產中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
對該共同財產份額,可以歸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給予補償;也可以分割為兩份,雙方以各自的份額入夥。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7條的規定, ...
我國的民法典對協議離婚的流程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對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申請。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對雙方提交的離婚材料和夫妻之間的感情等稽核完畢後,會給雙方分發離婚證,夫妻關係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
1、涉外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託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4、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 ...
駐外人員協議離婚應比照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對我國留學生夫妻雙方要求離婚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雙方在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均無異議,在不能回國親自辦理的情況下,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律師作為代理人代為辦理,並向國內原結婚登記機關提交書面意見,由該登記機關進行審查。如協議離婚雙方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