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的傷。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工傷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如果單位不報,受害員工可以事故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屬於工傷後由勞動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或稱勞動能力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工傷傷殘鑑定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鑑定、複查鑑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鑑定或者複查鑑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鑑定。【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蘋果手機可以到蘋果官網上查詢序列號進行鑑定,專賣店進行驗證,或者進行外觀以及功能進行鑑別。
1、鑑別是否原封,透過用閃光燈看是否有氣孔,鑑別是否是原封。
2、檢查外觀,開啟包裝盒後先不開機,先搖一下蘋果手機,聽是否有零件掉落聲音,觀察按鍵有沒有鬆動,再檢視機身有無掉漆的現象,測試攝像頭有沒有問題等 ...
受傷職工進行工傷認定的地點是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定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 ...
申請工傷鑑定,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 ...
在我國工傷鑑定等級,去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 ...
勞動能力鑑定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規定: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
申請工傷鑑定要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 ...
出現工傷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