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簡稱是參公管理。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參公管理是指事業單位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不是按照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公務員的管理方式,這樣的單位承擔一定的政府職能,被稱為參公管理單位,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在晉升時可以和公務員之間流動,簡單的說參公管理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相同。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簡稱是參公管理。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參公管理是指事業單位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不是按照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公務員的管理方式,這樣的單位承擔一定的政府職能,被稱為參公管理單位,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在晉升時可以和公務員之間流動,簡單的說參公管理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相同。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包括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還包括黨校、幹部培訓基地等部門。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工作性質和公務員基本一致,由於不能直接歸為黨政機關,所以採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叫法,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待遇採用和公務員一樣的執行方式,經費來源部分單位由財政全額撥款,跟公務員的待遇一樣。
參公與公務員的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參公整體上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但編制上不屬於公務員的行政編,屬於事業編制。
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一個願意放人一個願意接收就可以。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
垂直管理單位中央和省級直管部門,也稱“垂直管理部門”、“一條編單位”,是國家適應社會發展與進步客觀要求,深入開展政治體制改革的產物。
目前在政府垂直管理系統中,一般的既包括行政單位,又包括各級行政單位的直屬事業單位,還包括各事業單位舉辦的企業實體。從會計核算的角度來看,政府垂直管理系統既有行政單位會計,又有事業單位會計,還有企業會計。這就導致政府垂直管理系統既有地域寬廣、分支眾多的特點,又有業務複雜、管理難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