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不可以貸款買父母名下的房子。直系親屬之間,哪怕是戶口不在一起,都是不可以貸款買其名下的房產的。對於銀行來說,這種行類似於騙貸,在收到貸款申請時,銀行會直接拒絕。就算僥倖通過了貸款稽核,之後被銀行發現,銀行也會收到貸款金額,且貸款人還需要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只是想將父母名下的房產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可以走過戶手續流程或贈與手續流程。
使用者不可以貸款買父母名下的房子。直系親屬之間,哪怕是戶口不在一起,都是不可以貸款買其名下的房產的。對於銀行來說,這種行類似於騙貸,在收到貸款申請時,銀行會直接拒絕。就算僥倖通過了貸款稽核,之後被銀行發現,銀行也會收到貸款金額,且貸款人還需要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只是想將父母名下的房產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可以走過戶手續流程或贈與手續流程。
子女是可以買父母房子的,透過正常的途徑和手段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即可。有兩種方法:
1、直接贈予,只需交納幾百塊錢的費用,但是被贈予人不可變賣,否則要交納20%的贈予稅;
2、直接過戶到子女的名字上,但是需交納正常的過戶費用以及稅費。
贈與可以附義務,雙方應依約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之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同時,撤銷贈與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人應特別注意撤銷贈與的法定期限。
應事先了解贈與所需稅費,明確由誰負擔。贈與稅費政策各地存在差異,而且親屬和非親屬贈與、不同親疏關係的親屬辦理贈與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也會不同,贈與房屋前雙方可先行到房管部門瞭解可能涉及哪些稅費,並在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稅費如何分擔,以減少日後因稅費負擔引發的訟爭。
1、需要看情況。
2、若是購買的第一套房是用公積金貸款,目前房貸還未還完,那麼在買第二套房子時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3、如果在購買第二套房子時第一套公積金貸款的房貸已經還完,則可以繼續使用公積金貸款。若是第一套房子使用的商業貸款,那麼不管房貸有沒有還完,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子。
4、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是指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準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因為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
第二套房子能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與你的第一套房貸密切掛鉤,如果滿足其條件依舊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注意前提是個人公積金賬戶是一直在繳納的狀態,再者是個人公積金賬戶裡面資金要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