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細分依據有三種:
1、按消費者的消費和收入水平進行的細分。要有專門針對不同檔次人的產品品牌,並樹立這個品牌;
2、按產品的特點和人群的特點細分。比如,學生就有學生產品,藍領就有藍領產品,白領就有白領產品,金領就有金領產品,要與每個消費者的身份相匹配;
3、按產品的構成進行細分。比如,鋼鐵企業,可以有鐵礦石市場,有加工儀器市場,有設計市場,有生產者,有粗鋼,有細鋼,有終端等。
市場細分依據有三種:
1、按消費者的消費和收入水平進行的細分。要有專門針對不同檔次人的產品品牌,並樹立這個品牌;
2、按產品的特點和人群的特點細分。比如,學生就有學生產品,藍領就有藍領產品,白領就有白領產品,金領就有金領產品,要與每個消費者的身份相匹配;
3、按產品的構成進行細分。比如,鋼鐵企業,可以有鐵礦石市場,有加工儀器市場,有設計市場,有生產者,有粗鋼,有細鋼,有終端等。
市場細分策略有兩種基本型別,其中分為集中策略和差異化策略兩種。集中策略,即把營銷活動集中於一個次級細分市場之上;差異化策略,也叫差別策略,即按照不同標準劃分出兩個或更多的次級人口群組,然後再針對每一個細分群組展開營銷活動。
我國《繼承法》規定,公民死亡後,其家人或親屬等法定繼承人可以對其財產進行繼承。但並不是公民的所有財產都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那可作為遺產繼承的財產有哪些呢?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主要指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權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