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現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可持續發展要求人們與自然和諧共處,能夠認識到自己對自然、社會和子孫後代應負的責任。中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
我國的人口大量增加、資源過度消耗、環境染嚴重、生態平衡遭到破壞,這些都嚴重地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面對人口、資源、環境方面的問題,我們在現代化見建設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中的問題,西部大開發就是可持續發展的體現之一。
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現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可持續發展要求人們與自然和諧共處,能夠認識到自己對自然、社會和子孫後代應負的責任。中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
我國的人口大量增加、資源過度消耗、環境染嚴重、生態平衡遭到破壞,這些都嚴重地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面對人口、資源、環境方面的問題,我們在現代化見建設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中的問題,西部大開發就是可持續發展的體現之一。
可持續發展的由來:1980年3月,聯合國大會首次使用了“可持續發展”概念;1993年,中國政府為落實聯合國大會決議,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指出“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中國在未來和下世紀發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選擇”。
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稱為可持續發展,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人是可持續發展的中心體,可持續長久的發展才是真正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的:處理好人口問題、資源問題、環境問題與發展問題,保證世界上所有的國家、地區、個人擁有平等的發展機會,保證我們的子孫後代同樣擁有發展的條件和機會,做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1、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指自然、經濟、社會的協調統一發展,這種發展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人的長遠利益。
2、可持續發展最初於1972年提出,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之一。
3、早期認為是一種注重長遠發展的經濟增長模式,隨著發展問題的進一步暴露以及認識的加深,人們對可持續發展認識已經不僅僅侷限於經濟的發展(更不是經濟增長的意思),提出可持續發展的四大支柱是經濟、社會、環境和文化,只有四個方面協調發展,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