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報名條件如下。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司法考試報名條件如下。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的是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ABC三種證書。
1、A類,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成績在當年公佈的標準合格線以上的考試人員。
2、B類,為放寬學歷條件地區,報名學歷為法律專科學歷,考試成績達到當年公佈的標準合格線的人員。
3、C類,為放寬學歷條件地區,報名學歷為法律專科學歷,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取得A類證書的可在全國範圍內申請法律執業,持B類證書的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律師職業,持B類證書後又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後可享受與A類證書同等的任職或執業範圍,無須將B類證書換為A類證書。持B類證書後又取得了本科學歷的,且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規定的其他條件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按照程式任命法官、檢察官。持C類證書的人員,只能在放寬學歷條件地區任職或執業。
1、李仁玉:著名民商法學者,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教授、碩士生導師。三校名師獨家授課教師,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院長,主講民法學。2002年司考指定教材主編,自94年來一直參加司考大綱及教材的組織和編寫,並參與命題及閱卷。
2、劉鳳科: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國家司法考試業內名師。博士論文《論刑法在現代法律體系中的地位與特徵:以民法為參照》,榮獲清華大學優秀博士論文一等獎。2005年7月畢業後任教於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至今。
3、汪海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教授,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