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人迴避制度規定有,根據《司法鑑定人迴避制度》第三條,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司法鑑定公正的。
第四條,委託人、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並在司法鑑定開始前提出;在司法鑑定開始後知悉新的迴避理由的,應當立即提出申請,最遲在司法鑑定結論作出前三日內。
關於司法鑑定人迴避的規定是: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司法鑑定人自行提出迴避的,由其所屬的司法鑑定機構決定;委託人要求司法鑑定人迴避的,應當向該司法鑑定人所屬的司法鑑定機構提出,由司法鑑定機構決定。委託人對司法鑑定機構作出的司法鑑定人是否迴避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撤銷鑑定委託。
關於法院指定司法鑑定機構的規定是:
根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依據尊重當事人選擇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結合的原則,組織訴訟雙方當事人進行司法鑑定的對外委託。訴訟雙方當事人協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在列入名冊的、符合鑑定要求的鑑定人中,選擇受委託人鑑定。
刑事訴訟法中,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迴避要求,被要求迴避的人員同意迴避的,由迴避人所在機關另行指派他人參與本案的偵查、起訴和審判。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迴避要求,被要求迴避的人員不同意迴避的,屬於迴避爭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 ...
司法拘留規定:司法拘留是拘留的一種。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情節嚴重的人,在一定期間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 ...
司法拍賣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強制執行程式中,按程式自行進行或委託拍賣公司公開處理債務人的財產,以清償債權人債權。
司法拍賣的相關規定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網路司法拍賣,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透過網際網路拍賣平臺,以網路電子競價方式公開處置財產的行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 ...
非法集資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以下規定:
第4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5條: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
司法鑑定人的訴訟地位屬於訴訟參與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作為證人,也可以作為專家存在。當然成為司法鑑定人也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就不具有相應的鑑定資格。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
經過許可列入名冊的司法鑑定人不需要年檢。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一)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