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的初步審查,傷殘鑑定的委託符合受理範圍,鑑定機構決定會受理的,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司法鑑定協議書。
司法鑑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步驟|方法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託鑑定的事項及用途;委託鑑定的要求;委託鑑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委託人提供的鑑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鑑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鑑定費用及收取方式;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司法鑑定的初步審查,傷殘鑑定的委託符合受理範圍,鑑定機構決定會受理的,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司法鑑定協議書。
司法鑑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步驟|方法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託鑑定的事項及用途;委託鑑定的要求;委託鑑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委託人提供的鑑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鑑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鑑定費用及收取方式;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需要下列材料:
1、鑑定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鑑定機構名稱,清楚扼要說明委託事項,簡單闡述案情,被鑑定人或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等。
2、若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被鑑定人身份證明檔案。身份證明檔案須帶有被鑑定人的照片,影印件亦可,用以校對是否為被鑑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頂替,如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社保卡等,如為未成年人,則提供戶籍材料影印件。
4、病歷及輔助檢查材料。病歷包括傷後所有的門診病歷、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記錄等;輔助檢查材料包括影像學片及檢查報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報告。
司法鑑定審計報告,一般有四類:
1、法院委託的企業破產審計、評估業務,經濟承包糾紛審計業務,離婚當事人財產分割業務;
2、檢察院經濟案件數字確定業務;
3、各級紀委委託的黨員幹部經濟犯罪查證業務;
4、離出境管理部門要求的廠長、經理出國審計業務.
而財會證據鑑定,又稱司法會計鑑定是司法鑑定的一種,是訴訟活動中的一項主要內容。它是指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請具有司法會計專門知識的人,運用專門方法對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判斷並做出結論的一種科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