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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該怎麼辦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該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後,除非單位同意維持或者提供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簽,員工拒絕的情形外,單位應該按照員工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並不意味,公司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屬於連續與公司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應當與您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關係,屬於違法終止,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

  如果您第一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便不續簽勞動合同,又或者公司以低於之前勞動合同標準簽訂勞動合同,拒絕的,這兩種情況下,均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公司不續簽合同有賠償嗎

  如果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合同到期公司續簽有補償嗎

  1、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員工是否會獲得補償需要根據情況而定,當公司辭退員工時,簽約合同到期或者不到期,員工均會獲得公司的補償,並且員工從工作時間開始到辭退當天為止,工作時間滿一年的員工,公司需要支付其一個月的工資,如若員工工作不滿半年,則公司需要支付其半個月的工資;   2、情況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員工, ...

公司續簽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無故不續簽勞動合同需要賠償,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 ...

合同到期公司續簽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標準是: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如果是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話,則按1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則按照半個月的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地暖回水

  1、回水閥門是否開啟麼,解決方法:檢查下回水閥門的開啟與否,是不是完全開啟(成“一”字形為開,“十”字形為關)。   2、管道內有空氣導致地暖不熱,地暖供水管熱,回水管不熱,是管道內有氣頂著,導致熱水不能進入到迴路裡不能迴圈,解決辦法:分水器供回水管上均有放氣閥,依次擰開放氣,待排出水流即可。   3、地 ...

公司如果到期續簽賠償嗎

  公司如果到期不續簽賠償分以下情況來看: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 ...

公司欠工資給如何

  公司欠工資不給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