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後立即付款,其實是合理的。尤其是對於購銷合同來說,我們是需要按照約定的合同付款的,如果沒有約定,立即付款也是合理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生效後,如果不是對合同的必要條款:當事人條款、標的條款和數量條款這三類條款有異議的,建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就異議條款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更改或完善。
如果是對必備條款有異議,則需要重新達成新的合同。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則需要提起仲裁或訴訟,以解決雙方的爭議。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9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可以取消。
【法律依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之規定,保險合同雖為保險代理人代簽,但只要投保人已經足額交納保險費,該保險合同成立並生效。
一般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果想解除買賣合同的,可以經合同雙方協商後解除或者當發生法定或約定解除事由時解除。否則,若協商不成,單方解除買賣合同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 ...
法律效應還是有的,如果雙方都沒有履行好自己相應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來廢除這個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判斷,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一般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義務,後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的一方若無法證明其不履行有免責事由,會構成違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旦合同到達 ...
合同生效後未履行會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
我國法律並沒有對合同失效做任何規定,所以是不存在合同自動失效的情形。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合同才會被迫失效。
【法律依據】
合同無效的情形:
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 ...
一般來說,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某些種類的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
合同經過了批准或者辦理了登記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 ...
租房合同簽了沒付款,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的約定。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以交付款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的,則付款是否交付對合同的效力不產生影響,要根據合同本身的內容來判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1、車輛交強險是國家要求每一個買車的人都一定要給自己的汽車購買的保險產品,交強險什麼時候生效也是有國家來制定的,國家現在規定購買交強險的當天保險就生效。
2、商業方面的保險什麼時候生效,是由保險公司來規定的,生效時間是在購買保險的第二天才開始生效,並不是在購買保險的當天就生效。
機動車輛保險即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