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並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合同是當事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有意識地追求特定法律後果的行為,它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當事人必須能夠認識和辨認自己的行為,判斷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即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產生、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意思表示於外部的行為。意識表示真實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在大多數情況下,行為人表示於外部的意思同其內心真實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時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與其真實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不能僅以行為人表示於外部的意思為根據,而不考慮行為人的內心意思。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合同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時,合同不僅應當符合法律,而且在內容上也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以上八項中,一、二、三項為合同的必備條款,對於其餘條款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參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及《合同法》分則中各有名合同的具體規定予以確定。
勞動合同生效的要件有:
1、主體資格合法;
2、合同內容合法;
3、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4、合同訂立的形式合法。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對於以口頭、錄音、錄影等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均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以及《信託法》的有關規定,信託合同生效的要件可以分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
一般要件主要包括(1)信託當事人主體適格;
(2)信託意思表示真實;
(3)信託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特殊要件主要包括(1)信託目的合法;
(2)信託財產能夠確定且為委託人合法所有 ...
特別生效要件包括下列內容:
1、附條件合同的條件具備。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批准登記。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45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 ...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 ...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指向的物件。
3、數量,數量是必備條款,沒有數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4、質量,質量是對標的的質的規定。
5、價款或者報酬,價款是指取得合同標的的當事人向對方支付的價金;報酬則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對提 ...
透過對物流活動的有效組合,形成物流的總體功能,以達到物流的最終經濟目的。物流職能應該由包裝、裝卸搬運、運輸、儲存保管、流通加工、配送、廢舊物的回收與處理,以及與上述職能相關的情報資訊等所構成。物流的基本功能透過實現上述職能來完成。 ...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也就是會計的基本假設:
1、貨幣計量;2、持續經營;3、會計主體;4、會計分期
貨幣計量:是指會計主體在財務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以貨幣計量,反映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繼續經營下去,不會停業,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 ...
生態系統的基本特徵包括動態功能系統、具有一定的區域特徵、開放的“自然系統”、開放的“自持系統”、具有自動調節的功能。生態系統指在自然界的一定的空間內,生物與環境構成的統一整體,在這個統一整體中,生物與環境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並在一定時期內處於相對穩定的動態平衡狀態。生態系統的範圍可大可小,相互交錯,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