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簽字後,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當事人也可以對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同時,如果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一般合同簽字後,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當事人也可以對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同時,如果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只要合同雙方都認可並簽字,且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法規,都為有效並遵守。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1],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保險如果有擔保人需要擔保人簽字和投保人簽字,如果只有投保人簽字擔保人沒有簽名那麼合同對擔保人是不具法律效應的,也就是說擔保不成立,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審批。如果本人沒有簽字那麼保險合同更加是不能成立的了。
因此必須需要擔保人以及投保人都簽字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