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訴訟需要的證據有:
1、雙方主體資格證明,自然人身份戶籍資訊,法人營業資訊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資訊;
2、合同關係證據;
3、合同履行情況證據,收付款情況、違約情況等;
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糾紛訴訟需要的證據有:
1、雙方主體資格證明,自然人身份戶籍資訊,法人營業資訊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資訊;
2、合同關係證據;
3、合同履行情況證據,收付款情況、違約情況等;
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醫療糾紛訴訟的證據有: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2、病歷資料影印件;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
5、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患者有權影印或者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醫療糾紛立案時應提供的材料:
(1)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3)原告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包括戶口簿、當地派出所證明)。
(4)證明原、被告間存在醫患關係的材料,如門診、住院病歷、醫療費發票等。
(5)證明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具體材料。
(6)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