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立即終止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立即終止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立即終止履行。
(1)無後果的不做處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確認無效,此時尚未造成後果,可不作處理。
(2)在當事人之間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請求權,而已接受該財產的當事人則有返還財產的義務。
(3)沒收非法財產歸國家所有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如雙方都屬故意,則雙方都無權要求返還財產,應追繳雙方已付給對方或約定付給對方而尚未給對方的財產,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或根據有關法規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下列情況認定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六)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七)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8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