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補充協議具有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真實。就是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9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並得到法律認可之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產生法律效力之後,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並且必須執行,《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撫養關係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係,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係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離婚協議書會無效。
只要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的內容合法不損害第三人或者集體利益,且是雙方平等自願達成的結婚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只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五種形式,且每種遺囑形式有各自的法定形式與實質要件。而透過電腦來記載內容的遺囑,不在法律所列舉的遺囑形式之列。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 ...
哄騙立遺囑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
離婚協議是夫妻離婚時,對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後形成的書面約定。離婚協議中需要寫明結婚登記日期、登記機關及離婚原因,並對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問題約定清楚。
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後生效,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後,雙方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 ...
商品房認購書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 ...
離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還是要看具體條款涉及到的問題。我國的婚姻法規定,第一、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係的條款無效;第二、在離婚協議中,財產關係的條款屬於附生效條件的協議,雙方同意離婚或判決離婚後要認定其效力。財產分割的前提:如果離婚,那要按約定分割財產。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比較特殊,因為其 ...
商品房預售是要式的法律行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現形式,才能產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預售人預售商品房,不僅要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而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 ...
網路遺囑並不是在網路上立遺囑,它是一個儲存和傳遞個人重要私密資訊的工具與平臺,本身並不存在有沒有法律效應的說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