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女方騙婚要以下證據:
1、共同上當受騙的人的證人證言;
2、騙婚過程中的財禮收據,以及騙婚人的不正常行為表現可採取錄音錄影。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告女方騙婚要以下證據:
1、共同上當受騙的人的證人證言;
2、騙婚過程中的財禮收據,以及騙婚人的不正常行為表現可採取錄音錄影。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需要證明行為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的證據,物證,書面證據以及金額。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女方出軌要的證據主要是:
1、書證:這主要是指信件、電子郵件、認錯書和悔過書等等。
2、物證:主要指對方與第三者親密的照片。或是對方與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飛機或是酒店開房的相關票據,電話的通話詳單等。
3、視聽資料:主要是對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親密的錄影,對方承認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關錄音等。
4、證人證言:主要是居住地周圍的鄰居或是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條: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