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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怎麼賠償金

員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怎麼賠償金

  員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該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導致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強迫員工解除合同的行為,員工可以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支付經濟補償金。

被迫解除勞動關係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條件有:用人單位未履行勞動合同的,侵害權益的,使用暴力等手段的,其他應當解除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是多少

  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待崗期間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

  待崗期間解除勞動關係要支付賠償金。待崗並不是解除勞動關係,待崗期間應當發放生活費,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高管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是什麼

  高管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是: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第一百一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 ...

曠工解除勞動關係合法嗎

  勞動者連續曠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 ...

勞動者精神病怎麼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

單位以曠工解除勞動關係合法嗎

  單位以曠工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有相關的管理制度,並提前告知,單位依據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曠工達到一定天數,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 ...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必須放進檔案嗎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不是必須放進檔案,但是要小心儲存下來,因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對今後還有很多用的,比如轉移社保關係、轉移戶籍、甚至辦失業證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 ...

員工如何舉證勞動關係

  員工可以提交工資單或者考勤記錄來證明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