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的規定,以下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因此,根據法律規定,以上人員不能作為錄音遺囑的見證人。
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有: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他們在場,其見證不具有法律效力。
2、繼承人、受遺贈人。他們與遺囑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一般來說,他們在場不利於遺囑人毫無顧忌有受外界影響地按照自己的意願處分財產。因此,法律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由於利益關係的影響,難以保證其證明的客觀性、真實性,所以這些人也不能做遺囑見證人。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我國《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
繼承人是不能夠作為遺囑見證人的,否則遺囑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
村(社群)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八不能”,即“八種情況的人”不能確定為村(社群)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
1、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2、正在被紀委監委立案審查的;
3、涉嫌“村霸”五種情形之一的;
4、近三年內在民主評議黨員中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5、信奉邪教、搞迷信活 ...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口述內容並用錄音器材錄製儲存的遺囑。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影。完後,應將錄音、錄影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
遺囑見證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不是繼承人或者受贈人。
3、與繼承人和受贈人沒有利害關係。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8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 ...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年滿18週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嚼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 ...
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所訂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5)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係,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能夠理解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