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人有:
1、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條件下,需要將正在出租的房屋賣給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願意購買該承租屋,出租人與第三人成立的買賣合同無效。
2、房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共有人能優先購買房產。另外,房產交易過程中,無論是籤合同還是過戶,都必須有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否則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公有舊房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是購買公有舊房,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
4、原產權單位有房屋優先購買權
二手房交易同樣需要取得原產權單位的同意,並出具證明,合同才有效,買賣雙方才能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2、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當今世界各國普遍確立的一項民事法律制度,我國也於1999年正式確立了這項法律制度。
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是:
1、出租人售房時,承租人仍在租賃該房屋。準備租房和租過該房的承租人,是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的。
2、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相對而言的,只有在與其它競買者同等的條件下才可以優先購買。這裡同等條件是指交易的條件相同、價格相同。
3、承租人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行使其優先購買權,只有在出租人轉讓其出租產權時,才能實際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構成要件:
(1)租賃合同為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期間,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租賃的房屋。
(3)承租人能夠滿足出租人與第三人之間約定的買賣條件。
(4)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 ...
火柴精神是指積極生活,認真愛人,熱愛自我的精神。
一部分具有這些精神的人:
1、雷鋒: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雷鋒二字已在中國內地成了"好人好事"的代名詞;
2、王進喜:用自己身體制伏井噴,保護國家利益人民安全;
3、焦裕祿:原蘭考縣委書記,幹部楷模,中國共產黨革命烈士。在蘭考 ...
優先購買權的法律規定為《公司法》第72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
公司其他股東對股權轉讓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優先購買權,是指股東享有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其他股東擬轉讓股權的權利。該優先購買權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特有的一種法定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2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 ...
關於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得到通知後二十天內不進行優先購買的視為放棄這一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2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 ...
租客可以放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享有對出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同樣作為承租人的權利,承租人有權放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
優先購買權是指優先於其他人購買某項財產的權利,共有人和承租人均享有此項權利。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零一條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