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11條規定,參加公務員考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18週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以上7項構成了作為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同時,它也就成為公務員考試報考的前提條件。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週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11條規定,參加公務員考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18週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以上7項構成了作為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同時,它也就成為公務員考試報考的前提條件。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週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是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你可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名參加畢業當年的國考。
參考國家公務員招考公告,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為《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並按照報考職位的不同,分為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兩種型別試卷,各試卷滿分都為100分,且二者採用閉卷方式來考查。
國家公務員考試出題方式:
《行政能力測驗》以客觀題的形式考查,均為單項選擇題。從試卷總題量上看,省級(副省級)為135道,地市級為130道,省級(副省級)在數量關係這一模組比地市級多5道題。
《申論》採用主觀題的形式命題,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一般都為5道題。前4道題為問答式,其中包含一道或兩道應用文寫作題(如發言稿、簡報、短評、倡議書等),最後一道題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