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著作權法》解釋,字幕是對電影作品的一種演繹和翻譯,屬於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所以字幕屬於版權保護範疇。同時字幕是對電影的演繹和翻譯,屬於電影作品權利人享有的翻譯權。如果在未獲得合法許可的情況下,字幕組對電影作品進行字幕翻譯的行為,屬於一種侵權行為!只有取得電影權利人許可下的字幕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有一種情況是例外,就是翻譯字幕行為僅僅作為個人學習交流,不用於公眾傳播的字幕翻譯,則無須徵得電影作品權利人許可和支付報酬。
根據《著作權法》解釋,字幕是對電影作品的一種演繹和翻譯,屬於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所以字幕屬於版權保護範疇。同時字幕是對電影的演繹和翻譯,屬於電影作品權利人享有的翻譯權。如果在未獲得合法許可的情況下,字幕組對電影作品進行字幕翻譯的行為,屬於一種侵權行為!只有取得電影權利人許可下的字幕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有一種情況是例外,就是翻譯字幕行為僅僅作為個人學習交流,不用於公眾傳播的字幕翻譯,則無須徵得電影作品權利人許可和支付報酬。
企業裁員規定在了勞動法當中,以下人員可以在企業裁員應當優先留用:
第一,與單位簽訂了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二,與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三,家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員工;
第四、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員工;
第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