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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勞動合同的內容是無效的

法律規定哪些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合同無效: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2、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哪些勞動合同的內容是無效的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哪些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內容可以代填嗎

  勞動合同的內容不一定由本人填寫,合同對方填寫或本人委託他人填寫都可以,但最後的簽名一定是自己籤才有效.只要是勞動者自己親自簽名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 ...

勞動合同無效由什麼部門確認

  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 ...

什麼樣的勞動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

什麼樣的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 ...

什麼情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三、脅迫的合同;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五、真假合同;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 ...

哪些勞動合同沒有效力

  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 ...

員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內容如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