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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適用假釋

哪些情形適用數罪併罰

  根據《刑法》分則規定,適用數罪併罰的情形有:

  1、組織、領導和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2、行為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有使用假幣行為的,實行數罪併罰。

  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應數罪併罰。

  4、行為人實施搶劫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的,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實行數罪併罰。

  5、為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併罰。

  6、在偷開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罪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實行數罪併罰等。

哪些情形不能適用假釋

  不能適用於假釋的情形,法律條文規定具體如下:

  1、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2、對實施殺人、爆炸、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並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暴力性犯罪除上述列舉的幾種犯罪外,還包括對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傷害、武裝叛亂、武裝暴亂、劫持航空器等罪。

  3、對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減刑後其刑期低於10年有期徒刑,也不可假釋。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與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

水汙染防治法適用於哪些情形

  水汙染防治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汙染防治。

  [法律依據]

  《水汙染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汙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專案,可以制定地方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水汙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專案,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水汙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汙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適用假釋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適用假釋應該具備的條件有:   1、只能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只有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犯罪分子必須不是累犯和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罪犯;   4、被判處有 ...

哪些情形適用於無期徒刑

  適用於無期徒刑的情況有: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決的,犯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無期徒刑。如輪姦婦女,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監獄執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   【法律依據】 ...

可以適用假釋的人都有哪些

  1、對犯罪時未成年的罪犯的減刑、假釋,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適度放寬。符合刑法規定的可以假釋;   2、對老年和身體有殘疾(不含自傷自殘)罪犯的減刑、假釋,應當主要注重悔罪的實際表現。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 ...

哪些情形屬於交通肇事罪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 ...

哪些情形應認定為偽證罪

  認定為偽證罪的情形有:   1、偽證行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2、偽證行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3、偽證行為造成冤、假、錯案的;   4、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為走私、套匯、投機倒把、貪汙、賄賂、重大盜竊、販毒、盜運珍貴文物出口等經濟犯罪分子銷燬、隱匿罪證或 ...

委託代理終止有哪些情形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

哪些情形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若干問題具體意見》明確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10週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