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1條至第4條,以及《婚姻法》第46條來看,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有:
(1)一般人格權。包括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其他人格利益。
(2)具體人格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肖像權;名譽權;姓名權。
(3)隱私利益。
(4)死者人格利益。
(5)特定身份權。包括榮譽權;親權、親屬權;配偶權。
(6)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其適用要件是:物件承載重大感情寄託且具有人格象徵意義;因侵權而致永久性毀損、滅失,具有不可逆轉型;權利人只能以侵權為訴訟時才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況是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有:
1、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2、侵害身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3、侵害財產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4、侵害婚姻關係的精神損害賠償
5、侵害死者的精神損害賠償
6、違約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況是:
1、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2、侵害身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3、侵害財產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4、侵害婚姻關係的精神損害賠償;
5、侵害死者的精神損害賠償;
6、違約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1、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 ...
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
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它不僅包括法律婚姻,還包括事實婚姻。
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三是實施家庭暴力。
四是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
離婚時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可以依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情形則應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 ...
限制一方提出離婚的情形有: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3)判決不準備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 ...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 ...
1、故意施加的精神損害與過失所至的精神損害。
2、因侵權所產生的精神損害與因違約所產生的精神損害
3、直接的精神損害和間接的精神損害
4、侵害財產權所產生精神損害與侵害人身權所產生精神損害。
5、一般程度的精神損害與嚴重的精神損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