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哪些情況可以減免孩子撫養費

哪些情況可以減免孩子撫養費

  在具備以下情形時,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哪些情況不增加撫養費

  一般情況下都可以不增加撫養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確定因素有哪些

  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確定因素有: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後哪些情況可以不支付撫養費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除雙方協商一致及以下三種情況外,都是必須給付子女撫養費的:   (1)給付方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 ...

哪些情況能夠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一)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   (二)監護人對子女有不利行為的;   (三)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託他人的;   (四)監護人一方死亡,另一方無力撫養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

離婚孩子撫養費確定因素有哪些

  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確定因素有: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

哪些情況增加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 ...

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費

  撫養費的變更可以在必要時提出,變更撫養費的情況包括:   第1、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   第2、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   第3、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減少 ...

私生孩子撫養費標淮有哪些規定

  私生孩子撫養費標準有以下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 ...

哪些情況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有: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