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哪些情況能夠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哪些情況能夠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一)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

  (二)監護人對子女有不利行為的;

  (三)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託他人的;

  (四)監護人一方死亡,另一方無力撫養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哪些情況可以減免孩子撫養費

  在具備以下情形時,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孩子監護權變更的情形有哪些

  孩子監護權變更的情形有:

  (一)現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二)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

  (三)監護人人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利的,虐待被監護人的。

  (四)由於失去監護人。如監護人去世等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   第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並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合同變更條件】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 ...

哪些情況下不能夠協議離婚

  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況有:   1、離婚一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離婚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   4、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等存在分歧,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只有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的;   6、一方要求離婚的;   7、未辦理結婚 ...

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費

  撫養費的變更可以在必要時提出,變更撫養費的情況包括:   第1、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   第2、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   第3、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減少 ...

變更孩子扶養權要遵循哪些原則

  遵循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以及孩子十週歲以上參考孩子意願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 ...

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證據

  變更子女撫養權需提供如下證據:(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證據;(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證據;(4)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證據。(5)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 ...

哪些情況緩刑能有條件地變更

  緩刑有條件地變更有兩種情況,一是罪犯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緩刑期滿後不再執行原判或者縮短緩刑考驗期。二是罪犯在緩刑期內又犯新罪,則應由法院撤銷緩刑,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決定處以新的刑罰。緩刑是指對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罪犯,有條件地暫緩執行所判處的刑罰、並在一定期限內予以考驗,並保留執行的可能性,以 ...

怎麼合法的變更孩子監護權

  在存在下列情況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即可變更孩子監護人:   1、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2、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   3、孩子失去監護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27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