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構成的刑事犯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透過,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酒駕駛構成的刑事犯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透過,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會的,取保候審不影響審判程式,取保候審後,在法院使用簡易程式開庭,與是否判決實刑沒有直接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一般情況下私人放高利貸是不會構成犯罪的。高利貸者高於銀行的利率過多,與借貸者簽訂的合同明顯違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則,所以該合同一般不被法院承認,也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這個放貸者不是放的自己的錢,而是透過違法套取一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轉貸給他人,而且從中獲利十分巨大的,就涉嫌觸犯高利轉貸罪。觸犯該罪的人或者組織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不是簡單的民間糾紛了。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