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鑑定一般有兩個地方可以做:
一個是醫院,並不是說所有醫院都能做親子鑑定,相反,只有極個別的,具有DNA實驗室並取得了相關資質的醫院才能做親子鑑定,一般省會城市才有。
另一個是鑑定機構,須是獨立於公檢法系統之外的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結果需具有法律效力,為公、檢、法、司及各界所認可。當然必須具備相關資質、鑑定人以及DNA實驗室。
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糾紛、財產繼承糾紛、醫院產房調錯新生兒導致的親生子認定,以及被拐騙和失散子女的認領等。
親子鑑定一般有兩個地方可以做:
一個是醫院,並不是說所有醫院都能做親子鑑定,相反,只有極個別的,具有DNA實驗室並取得了相關資質的醫院才能做親子鑑定,一般省會城市才有。
另一個是鑑定機構,須是獨立於公檢法系統之外的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結果需具有法律效力,為公、檢、法、司及各界所認可。當然必須具備相關資質、鑑定人以及DNA實驗室。
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糾紛、財產繼承糾紛、醫院產房調錯新生兒導致的親生子認定,以及被拐騙和失散子女的認領等。
醫院:並不是所有醫院都能做親子鑑定,只有極個別的,具有DNA實驗室並取得了相關資質的醫院才能做親子鑑定。
鑑定機構:須是獨立於公檢法系統之外的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結果需具有法律效力,為公、檢、法、司及各界所認可。必須具備相關資質、鑑定人以及DNA實驗室。
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糾紛、財產繼承糾紛、醫院產房調錯新生兒導致的親生子認定,以及被拐騙和失散子女的認領等。
親子鑑定:親子鑑定,是指運用生物學、遺傳學以及有關學科的理論和技術,根據遺傳性狀在子代和親代之間的遺傳規律,判斷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間是否親生關係的鑑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糾紛、財產繼承糾紛、醫院產房調錯新生兒導致的親生子認定,以及被拐騙和失散子女的認領等。親子鑑定主要以人的血型和血型以外的單純遺傳性狀的遺傳規律為基礎,遺傳性狀是由位於細胞核內染色體上的基因所控制的,並透過親代與子代間基因的傳遞將個體特徵遺傳給子代。基因的傳遞遵循一定的規律。
通常而言,省會醫院的親子鑑定部門、派出所或者戶籍管理部門合作的司法親子鑑定中心以及司法訴訟中指定的司法鑑定機構都可以做親子鑑定。
一般來說,有親子鑑定資質的醫院通常是一個省份的省會醫院,所以一般的親子鑑定完全可以去省會醫院的親子鑑定部門去做。如果是為了給孩子上戶口,可以諮詢當地的派出所或者戶籍管理部門,跟他們有合作的親子鑑定中心也可以做親子鑑定。另外,在訴訟中有親子鑑定的需要,可以去司法機關指定的司法鑑定機構做親子鑑定,具有公信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確認父子關係的,如果一方提供的證據能夠形成合理的證據鏈條證明雙方存在血緣關係,另一方沒有相反的證據又拒不配合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一方的主張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