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規定上,哺乳期離婚,女方不存在任何優勢,只有個對女方的短期保護,那就是男方不得在女方哺乳期提出起訴離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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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程式不等於傾向任何一方,對誰有利要看雙方的證據材料。
程式不會影響實體,案件的審理判決尊重事實與證據,程式只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選擇。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式。
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所以從法律的層面來說,誰先提離婚沒有任何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 ...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提出離婚後對於雙方都是煎熬,拖著對誰都沒有好處只是互相傷害。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只能透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等材料。 ...
新婚姻法對女方有利的規定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
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
哺乳期離婚孩子給女方,男方應當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 ...
我國婚姻法為保護女方權益,規定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也沒有損害賠償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下列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 ...
女方不存在過錯責任,男方在哺乳期提離婚不符合婚姻法規定,法律也不會受理,但實踐中有證據證明女方存在以下六種情況,男方是可以提出離婚請求的:
一是男方有充分證據證明女方婚後與婚外男性發生性關係而導致的懷孕、分娩、中止妊娠行為的;
二是確有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如女方威脅男方的生命或者嚴重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