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商標局備案。
符合條件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商標局備案。
個人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那麼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嗎?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部分,其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可見,你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經營場所證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部分,其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
可見,個人獨資企業是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的。
法律依據: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一)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二)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三)經營場所證明;(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分支機構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委派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應當提交投資人委派分支機構負責人的委託書及其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申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