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持“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授權書”及商標註冊證影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核名後,持工商局發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並將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貼上;準備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持驗資報告、房產證、授權書、股東
流程如下:
持“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授權書”及商標註冊證影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核名後,持工商局發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並將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貼上;準備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持驗資報告、房產證、授權書、股東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方式如下:
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是指獨資企業在住所地以外設立的從事業務活動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部分,其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由於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實際上還是由投資人承擔。
【法律依據】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經營場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分支機構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個人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那麼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嗎?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部分,其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可見,你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經營場所證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