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認為國家只有兩件要事,即耕與戰。國家的強盛取決於政治、經濟和軍事實力,而耕戰就是國家實力的保證。
商鞅認為“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令民歸心於農:把農業視為立國之本。農業是國家富強的保證,農業可以為戰爭提供物質基礎。他用刑賞的方法驅使民眾務農。對不務農者進行重罰,對從事農耕而成績顯著者賞以官爵。另外,商鞅強調重農還需禁末(限制商業、手工業的發展)。
他認為驅民勇於戰事:以農富國,以兵爭天下是國家的生存之道。運用刑和賞驅使民眾樂戰忘死,以厚賞獎勵軍功。
商鞅的農戰關係論歸正為:耕可養戰、戰為農本、農戰結合。
商鞅的經濟思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得到歸正:一、商鞅和商君學派的歷史觀、名利論。商鞅和商君學派認為人類歷史是發展的、變化的,並認為人類歷史經歷了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政治、經濟都有不同的特點。第一個階段是“昊英之世”,以伐木殺獸,人民少而木獸多。第二個階段“神農之世”,“男耕而食,婦織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這時已有農業,但是沒有階級壓迫,沒有戰爭。第三個階段是“黃帝之世”,出現了“強勝弱”,“眾暴寡”。“故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內行刀鋸,外用甲兵”,這裡指的是已進入文明社會,產生了作為階級壓迫工具的國家。他們認為這種民展變化是自然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們只能適應這個變化。商鞅和商君學派雖然認為人類歷史是發展的,政治制度,措施等都要因時而變,但他們又認為變法要慎重,新法推行後要儘量穩定下來,他們說:“國貴少變”。 商鞅和商君學派認為追逐名利是人的天性,人的一節活動的基本內在動機是對名利的追求。他們認為“民之性,飢而求食,勞而求佚,榮則索樂,辱則求榮,此發之情也”。他們還認為“民之慾富貴也,共闔棺而後止”,人們追求富貴,都是蓋上棺材蓋才肯罷休,認為這是人的本性。 商鞅和商君派認為君主要“操名利之柄”,控制名利,把人民的力量引向有利於國家富強的路上來。他們主張“利出一孔”,堵塞各種各樣的求名求利的途徑,只留下一條取得名利的道路,就是“利出於地”,“名出於戰”;要求利,只能經營農業,要求名,只能勇敢作戰,舍此沒有別的名利之路。“利出於地,則民盡力,名出於戰,則民致死。人使民盡力,則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則勝敵”,這樣以來,國家就可以富強了。二、商鞅和商君學派的農戰論。重視農,又重視戰,把農和戰結合起來,把“農戰”作為一個概念,視為基本國策,並進行多方面的說明和論證,從而構成戰論,是商鞅首創。農戰論的提出和推行,反映了戰國時期諸侯兼併和統一的中央集權專制主義國家形成時期的政治經濟的要求。商君學派把“治”、“富”、“強”、“王”看做“治國”的目的,推行農戰政策是達到目的的基本手段,認為“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一個諸侯國堅持農戰,國家才能富強,最後統一天下。商鞅和商君學派把農戰政策叫作“作壹”,即專一於農戰政策。實行農戰策時間越久,利益越大,長期堅持實行農戰政策,就可以成就王業,統一天下。所謂農戰政策,就是要把全國上下的一切力量動員起來,從事農和戰。在農和戰兩者中,他們把農看成戰的基礎。他們認為戰爭所需的軍糧和其他許多重要軍用物資,都要靠農業來提供;農民佔全國人口大多數,是兵員的基本來源。如果農業調,家民浪散,在當時的諸侯國兼併戰爭中就無法長期支援,必然越來越處於劣勢,以至敗亡。
相似之處是反對奴隸主貴族世襲特權。
墨子:墨家學派創始人及主要代表人物。名翟,東周春秋末期戰國初期宋國人。墨子是宋國貴族目夷的後代,生前擔任宋國大夫。他是墨家學派的創始人,也是戰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學家、軍事家。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農民出身的哲學家,創立了墨家學說,墨家在先秦時期影響很大,與儒家並稱“顯學”。
商鞅:先秦法家代表人物。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韓非:戰國末期法家學派代表人物。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人,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王之子,荀子學生,李斯同學。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
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廢井田,開阡陌:在全國範圍廢除井田制度,實行土地私有制度。廢止“田裡不粥(鬻)”的原則,准許民間賣買田地。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佔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
2、重農 ...
商鞅透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
商鞅變法的措施是法家思想的體現。商鞅是法家的重要代表。
法家思想中對法制的高度重視,以及把法律視為一種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這些體現法制建設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為中央集權者穩定社會動盪的主要統治手段。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1、是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這就從法律上維護了封建土 ...
商鞅變法的理論基礎,法家思想。商鞅強調的是絕對法治,上至君主,下至平民,皆要從法,而且涉及文化、經濟、軍事等各個方面。對民眾用嚴刑律法加以威懾,剝奪舊貴族在地方的特權,這些舉措都強化了中央的控制。商鞅雖然也承認術和勢都有其價值,但不能高過法治,因此他與其他兩個流派最大的不同就是:術和勢依賴君主所為,而法派 ...
其指導思想是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作為一種主要派系,提出了至今仍然影響深遠的以法治國的主張和觀念。這些體現法制建設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為中央集權者穩定社會動盪的主要統治手段。法家學派在政治上、理論上,一般說來都是主張變法革新,要求加強君權,提倡以“法治”代替“禮治”,積極發展封建經濟,鼓勵“耕戰” ...
1、農業是國家財富的源泉和基礎,同時也直接影響一國的戰爭實力;
2、傳統的中國社會,農業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生產部門,其作用和重要性是工商業難以比擬的;
3、農業不僅是維持社會基本生計之源泉,又是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資基礎;
4、在戰亂頻繁的戰國時代。農業的發展直接影響諸侯國間的實力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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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思想主張有三條,分別是:
1、剷除仁義和平善良孝悌,國家才會強盛。
2、人人互相監視互相告密,國家才會強盛。
3、必須弱民、愚民,國家才能強盛。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大到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