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如果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可以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單位限期內進行辦理;如果單位逾期還不進行辦理的,則可以處罰單位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該單位限期繳存;如果該單位逾期仍不進行繳存的,則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如果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可以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單位限期內進行辦理;如果單位逾期還不進行辦理的,則可以處罰單位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該單位限期繳存;如果該單位逾期仍不進行繳存的,則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繳費或者不按時足額繳費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在如今,很多人都知道公積金的重要性,但很多公司只為員工交五險,是沒有公積金的,很多人對此的認識不多,那麼公司不為員工繳納公積金違法嗎?下文就來帶大家瞭解一下。
根據有關的規定,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如果不辦理公積金登記,或者不為員工設公積金賬戶,不繳納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相關管理部門可以責令限期辦理。
超過日期不辦理的,可以進行罰款,罰款數額在一萬到五萬之間,以上明確表示了企業不繳納公積金應該承擔的後果,如企業在相關政府單位勒令辦理之後不予理會而且情節嚴重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