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兩個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適用緩刑,依據實際的情況而定,符合緩刑條件的就可以依法判處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構成兩個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適用緩刑,依據實際的情況而定,符合緩刑條件的就可以依法判處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1、行賄罪可以緩刑。
2、目前我國對犯行賄罪的,處罰相對比較輕,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3、因此,如果在下列情節和情況下,有可能被判刑緩刑:
犯罪數額少,情節輕微,或者沒有造成惡劣後果;
主動如實交待了行賄的犯罪事實;
所謀取的並非不正當利益;
構成自首情節,或者有立功表現;
所行賄的贓款已被追繳;
認罪、悔罪,宣告緩刑沒有不良影響;
其他可以判處緩刑的情況。
單位行賄罪的主要責任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