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持有雙方簽字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勞動合同雙方簽字即為有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問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答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合同丟了是可以找單位補辦的。
如果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給予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 ...
勞動合同生效要件:
1、勞動合同主體合法;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
3、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4、勞動合同形式合法;
5、勞動合同訂立程式合法。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生效。但是在實際情況中,有部分當事人約定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在此種情形下,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並且按手印才能生效。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那麼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按手印都可以使合同生效。
法律依據 ...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據】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 ...
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有: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即公民個人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用人單位也必須具備相應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為能力。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 ...
正規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未成年人如果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承擔,並且對於抵押物有使用權,這時抵押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