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忌吃豬,馬,驢,騾,狗等不反芻動物的肉;忌吃虎,狼,豹,鷹,蛇等殘暴的獸類,以及吃肉食類的動物與飛禽;忌吃任何已死的禽獸肉類;忌吃一切動物的血;忌喝酒,抽菸等。
回民可吃牛,羊,雞,鴨等可食的動物,禽類,必須請阿訇宰殺,阿訇為波斯語教師,學者的意思,在特殊情況下可讓懂得宰牲規戒的回民宰殺。
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忌吃豬,馬,驢,騾,狗等不反芻動物的肉;忌吃虎,狼,豹,鷹,蛇等殘暴的獸類,以及吃肉食類的動物與飛禽;忌吃任何已死的禽獸肉類;忌吃一切動物的血;忌喝酒,抽菸等。
回民可吃牛,羊,雞,鴨等可食的動物,禽類,必須請阿訇宰殺,阿訇為波斯語教師,學者的意思,在特殊情況下可讓懂得宰牲規戒的回民宰殺。
回族人吃魚。
回族的飲食習慣:
1、禁食血液:伊斯蘭教視動物血液為汙穢不潔之物,並在《古蘭經》中明載禁食,故回民屠宰行可做血腸出售,但不自食;
2、禁食豬肉:公元七世紀穆罕默德傳佈伊斯蘭教時,把禁食豬肉作為教規,視豬肉為汙穢不潔之物;
3、禁食自死物:伊斯蘭教視自死物為不潔之物,故禁食;
4、禁食非反芻畜:回族禁食驢、馬、騾等非反芻動物的肉,禁食食肉類動物如貓、狗的肉;
5、禁食猛禽猛獸:伊斯蘭教不僅視猛禽猛獸及怪獸怪魚為不潔之物,而且認為其性兇殘、暴戾、性惡,人如食後會移性,故嚴格禁止。
1、回族在肉食方面,只食蹄分瓣反芻的動物肉。如牛、羊、駱駝、鹿、山兔的肉等。禽類中只食雞、鴨、鵝、鳩、鴿的肉等。在水產中只食魚、蝦。在這些可食動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須是清真寺四掌教或阿訇屠宰的。
2、回族飲食和其它的生活方面的禁忌: 回族穆斯林忌食豬肉、狗肉、馬肉、驢肉和騾肉,不吃未經信仰伊斯蘭教者宰殺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動物的血等。忌諱別人在自己家裡吸菸、喝酒。禁用食物開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東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顏色像血一樣紅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飲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許牲畜飲水,也不許任何人在附近洗臉、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裡。
3、回族的日常飲食很注意衛生,凡有條件的地方,飯前、飯後都要用流動的水洗手,多數回族不抽菸,不飲酒,就餐時,長輩要坐正席,晚輩不能同長輩同坐在炕上,須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