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是住房的一種,是有房產證的,回遷房的房產證辦理和商品房的房產證辦理有一定的區別,回遷房的具體辦理時間是根據開發商來的,和房管局也有著一定的關係。回遷房在兩年內不能辦理房,回遷房過戶兩年之後辦理房產證是可以的。目前一般開發商通知業主交房時間會比較早,可以在開發商通知驗房一週左右的時間去驗收房子,要說房子的持續時間在二到三個小時,驗房時需要佩戴一定的工具,首先需要去物業部門檢視資料,然後去毛坯房進行驗收。暫時不用交付一些物業費用以及相關費用,可以先和物業溝通,驗收好房屋之後再交付費用。
回遷房是住房的一種,是有房產證的,回遷房的房產證辦理和商品房的房產證辦理有一定的區別,回遷房的具體辦理時間是根據開發商來的,和房管局也有著一定的關係。回遷房在兩年內不能辦理房,回遷房過戶兩年之後辦理房產證是可以的。目前一般開發商通知業主交房時間會比較早,可以在開發商通知驗房一週左右的時間去驗收房子,要說房子的持續時間在二到三個小時,驗房時需要佩戴一定的工具,首先需要去物業部門檢視資料,然後去毛坯房進行驗收。暫時不用交付一些物業費用以及相關費用,可以先和物業溝通,驗收好房屋之後再交付費用。
辦理離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對於房產證的辦理的時間問題,我們的國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