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跆拳道運動員的概念: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中獲得前八名者。
跆拳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1、國際級運動健將: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中獲得前八名者。
2、運動健將:在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中獲得前六名者;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得前三名者。
3、一級運動員: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得前六名者。
4、二級運動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前三名;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比寨中獲得前八名者。
5、三級運動
國家一級跆拳道運動員的概念: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中獲得前八名者。
跆拳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1、國際級運動健將: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中獲得前八名者。
2、運動健將:在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中獲得前六名者;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得前三名者。
3、一級運動員: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得前六名者。
4、二級運動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前三名;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比寨中獲得前八名者。
5、三級運動
根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規定: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一)在全國巡迴賽年終總排名中單打四至十六名、雙打二至八名的運動員;(二)在全國團體錦標賽中,前三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獲得團體四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三)在洲際青少年十個以上國家參加的比賽中,獲得各項前三名的運動員;(四)在全國青少年巡迴賽年終總排名中,單打前八名、雙打前四名的運動員; (五)在全國青少年團體賽中獲得前二名的主力運動員,上場率應占三分之二,取勝占上場次數的三分之二。 (六)在全大學生比賽中,獲得單打前二名的運動員。
國家一級運動員高考不加分,但是部分學校高考可以面試。教育部作出規定,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及武術武英級以上稱號,並且招生學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後認為能夠完成專業培養教學任務的考生,可免於參加高考。
國家一級運動員授予條件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1、在全國巡迴賽年終總排名中單打四至十六名、雙打二至八名的運動員;
2、在全國團體錦標賽中,前三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獲得團體四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3、在洲際青少年(十個以上國家參加)的比賽中,獲得各項前三名的運動員;
4、在全國青少年巡迴賽年終總排名中,單打前八名、雙打前四名的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