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保持社會穩定,始終是我國的一個重大問題。為此,國家專門制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以滿足我國未來人口和國民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為農業生產乃至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起到保障作用。我國實行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辦廠屬於工業類用途,而基本農田屬於農業用途,兩者用途差別較大,而且佔用面積過大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法律規定耕地非法佔用超過10畝、基本農田非法佔用超過5畝將追究刑事責任。
不可以。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十條第二款,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周邊的耕地,應當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退耕還林、還牧、還湖的耕地,不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1、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租用協議或意向協議。
2、視養殖場專案大小需向當地發改部門申請立項,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
3、在當地農業(畜牧)部門辦理相關生產手續。
4、在當地環境部門辦理環評手續,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等。
5、辦理相關立項手續後到當地國土部門辦理設施農用地使用手續,簽訂或繳納土地復墾費用。
6、在基本農田上建養殖場,手續繁雜,協調要求多,這種小專案還很有可能通不過用地會審,建議在一般園地或林地、未利用地等非耕地(基本農田)上建設生產。
1、永久基本農田即對基本農田實行永久性保護,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農田”即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
2、基本農田,是指中國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區別:永久基本農田是受 ...
基本農田屬於重點保護的耕地種類,非特別情況不得佔用,一般農田則沒有基本農田保護嚴格。
1、基本農田:是指國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由各級人民政府劃定範圍,並指定特殊保護區域。
2、一般農田:是指包括規劃確定為農業使用的耕地 ...
基本農田不可以種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土地管理法》第36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 ...
1、永久基本農田即對基本農田實行永久性保護,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農田”即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
2、基本農田,是指中國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區別:永久基本農田是受 ...
判定違法用地是否屬於基本農田,應當以法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為依據。
既然具體的基本農田是由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具體劃定落實到地塊的,因此,要以依法批准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為準,看違法佔用的土地是否屬於規劃圖上的基本農田地塊。
判定違法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應當將違法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界 ...
基本農田一般不可以養殖,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普通農田經相關部門審批可以養殖,但養殖不得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得破壞耕種植條件,不得佔用基本農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
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
可以,在保證稻穀種植正常開展的清況下,不但不違法,國家還在鼓勵這種模式讓農民增產增收。不僅可以養魚,而且還可以養蝦。
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要件和程式劃定的特殊區域。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以滿足我國未來人口和國民經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