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單位犯罪規定有:
《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第3條規定:“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經濟犯罪單位犯罪規定有:
《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第3條規定:“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單位追討工程款的注意事項有:
1、收集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2、儲存好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3、儲存好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4、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
1、考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是一些基礎知識,如馬哲、鄧論、國家機構、行政法、刑法、民法、公文、公務員法等需要背的知識),以選擇題,判斷題和論試題為主。
2、考行政能力測試,考申論。
3、綜合全國事業單位的招考情況,筆試主要涉及的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申論三類,專業科目考試內容涉及則比較廣泛。
4、衛生系統常見考試科目為衛生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基礎知識等;教育系統常見考試內容有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及各學科專業知識等。